为深层次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规定,自2020年12月15日起,河北将全方位进行公积金外地本人购房贷款业务流程。 河北要求,员工在学生就业地存缴公积金、在户口所在地选购自住住宅的,能持学生就业地公积金管理处出示的存缴证实,向户口所在地公积金管理处申办公积金本人购房贷款。申请办理外地借款的员工,与申请办理当地借款的员工具有同样利益,不可设定附带条件。
暂无任何评论,欢迎您点评!
友情链接:
找感兴趣的人
精彩内容
热门应用
关于我们
手机玩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