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直在网上买到的“正品”显示屏,很可能是小型加工厂生产制造的假冒伪劣产品商品。
综合性中国新闻媒体,近日,广东深圳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公布开庭审判并复庭判决一起损害专利权纠纷案件。
报导称,2018年5月至今,李某成没经产权人批准,购买液晶显示器和含有“HUAWEI”“HONOR”等标志的夹层玻璃外屏等原材料开展拼装生产加工成屏幕总成,并根据店铺店面“萱萱数码1”“爱尚薇尔”“维诺格数码技术”“深圳市佛山通信零配件管理中心”对外开放市场销售。
2020年10月12日,深圳盐田区检察院就此案向盐田区人民法院立案侦查,盐田区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依规做出刑事判决:
被告李某成组成仿冒商标注册罪,被判刑期三年六个月,并罚款120万余元。该刑事判决已起效。
2021年4月7日,上诉人华为公司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到是民事诉讼。
华为集团觉得,被告李某成的个人行为比较严重侵害了其对第二1534236号“HUAWEI”和第二1534095A号“HONOR”商标注册具有的专利权,给其导致极大的财产损失,遂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诉讼请求李某成终止侵权行为,担负惩罚性赔偿义务并付款五十万元的财产损失。
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查清,被告李某成已市场销售的仿冒涉案人员商标注册屏幕总成累计14139件,市场销售平均价153.02元,累计市场销售额度2165871.11元。
经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被告已市场销售仿冒涉案人员商标注册屏幕总成14139件,依据被告在刑事案中的口供并融合屏幕总成领域毛利率,评定每一个屏幕总成盈利二十元,故此案被告侵权行为盈利总共282780元。
由于被告在刑事案中积极口供且认罪认罚,悔过心态不错,且起效刑事判决已对被告被判120万余元罚款,人民法院依照被告侵权行为盈利的2倍测算赔付额度,总共565560元;上诉人在此案中规定被告赔付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人民法院给予全额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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