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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电子器件增值税专票发布,法律效力与纸版增值税专票同样

发布时间:2020-12-22 21:07:39发布人:微博

国税总局近日下发公示,决策在早期示范点基本上,分二步在全国各地新办经营者中实行所得税电子器件增值税专票。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宁波市和深圳市等11个地域的新办经营者中推行增值税专票数字化;2021年1月21日,在其他地域的新办经营者中推行增值税专票数字化。电子器件增值税专票用电子签章替代财务专用章,其法律认可与纸版增值税专票同样。
发票是信息时代的物质,有益于节省企业成本,另外也有益于我国对网上交易的管控,维护保养顾客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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