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信办发布通知,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询建议。 建议稿明确提出,虚构、散播紧急情况、肺炎疫情、案情等搅乱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情节恶劣的,处十万元之上一百万元下列处罚。一切机构和本人不可以盈利为目地,为别人有偿服务出示删掉、屏蔽掉、更换、下移数据服务;不可从业虚报点一下、网络投票、点评、买卖等主题活动,毁坏互联网技术诚实守信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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