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国家商务部、我国发展改革委、中国海关总署协同发布消息,自二零二一年1月1日起,在我国将明文禁止進口固体废弃物,严禁以一切方法進口固体废弃物,严禁在我国海外的固体废弃物入境乱倒、堆积、应急处置。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弃物与化工品司相关责任人表明,针对违背有关要求,将海外固体废弃物键入地区的,依据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中国海关勒令退运,并惩处处罚;构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另外,托运人对固体废弃物的退运、应急处置,与進口者担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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