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元讯 5月15日中午信息,晋江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天公布通告称,晋江市空港经济区通信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的允差制造业企业为“华为公司”、型号规格为“HW-050450C00”、商标logo为“HUAWEI”的手机上适配器,因涉嫌侵害华为公司“HUAWEI”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已对其立案查处,下一步将依据调查报告依法办理。
先前,晋江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公示公告2020年度晋江市流通业手机上适配器(充电头)类产品质量监管抽样检验信息内容,在其中华为公司手机充电头抽样检验結果比较严重不过关。
接着华为集团开展回复与被抓店面无立即合作关系。材料表明,被查店面全称之为晋江市空港经济区通信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曾因市场销售不符确保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资金安全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商品及以不合格产品假冒合格产品被罚。
下列为晋江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全篇:
情况报告
前不久,本市销售市场监管单位依据商标logo产权人检举,发觉在2020年第四季度晋江市流通业手机上适配器(充电头)类抽样检验产品中,被抽样检验企业晋江市空港经济区通信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的允差制造业企业为“华为公司”、型号规格为“HW-050450C00”、商标logo为“HUAWEI”的手机上适配器,因涉嫌侵害华为公司“HUAWEI”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1年5月14日,本市销售市场监督机构对晋江市空港经济区通信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要求的个人行为立案查处。下一步,将依据调查报告依法办理。
晋江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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