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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手机商标logo案申诉成功国家专利局判刑撤消商标驳回复审认定书

发布时间:2021-06-01 21:07:01发布人:日新微博

新智元讯 6月1日中午信息,天眼查App表明,6月1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与国家专利局别的一审行政判决书发布,案号为(2020)京73行初11832号,案件审理人民法院为北京市专利权人民法院。
判决表明,上诉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曾申请办理申请注册商标logo,后因存有相近商标logo被驳回申诉。2020年9月上诉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提起诉讼被告国家专利局。
原告知称,诉争商标logo与第151676911号商标logo(通称引用商标logo)未组成类似商标logo;引用商标logo现阶段支配权未确定,要求中止审理。
人民法院觉得,由于此案引用商标logo因持续三年不应用在所有服务项目上已被撤消,诉争注册商标的支配权阻碍已产生变化,并已危害案审結果,我院由此撤消被诉决策。被告理应在新的客观事实基本上再次核查并作出决定,但诉讼费用仍由上诉人担负。
最后裁判员結果为:撤消被告国家专利局做出的商评字[2020]第192027号《关于第40715947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被告国家专利局再次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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