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信息,今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规定全国各地不会再审核新的朝向基础教育环节学员的课程类校外培训组织,目前课程类培训学校统一备案为非盈利性组织。
创建培训计划办理备案与监督机制,制订颁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原材料管理条例。禁止超标准超前的学习培训,禁止非课程类培训学校从业课程类学习培训,禁止给予海外教育课程。课程类培训学校一律不可发售股权融资,禁止递延所得税运行;上市企业不可根据股市融资投资课程类培训学校,不可根据发售股权或现金支付等方法选购课程类培训学校财产;外资企业不可根据企业兼并回收、委托运营、连锁加盟、运用可变性权益实体线等方法控投或入股课程类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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