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成荫公司原是一家国有企业,2005年内,发生了以下事项: (1) 某法院因工作需要暂时借用成荫公司上一年的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做了摘录或复制。工作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的大力支持,经档案管理员张某签字,办理了详细的外借登记手续。 (2) 8月18日,成荫公司开出一张面额为10000元整的转账支票向某运输公司支付运费。次日,运输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遂予以退票,并对该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某运输公司要求成荫公司除支付其10000元的运费之外,还应当另外支付其2000元的赔偿金。 (3)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效率,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凡是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均由财务科科长吴某签字、盖章后正式报送,以利于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请分析并简要说明理由:(1) 该公司向某法院提供外借、查阅、复制会计资料是否合法?(2) 银行对成荫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的罚款是否合法?某运输公司是否能够以成荫公司签发10000元空头支票为由而要求取得2000元赔偿金?(3) 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以后凡是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均由吴某签字、盖章后正式报送”的决定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1)该公司向某法院提供外借、查阅、复制会计资料不合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档案管理员没有批准的权利。(2)银行对成荫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罚款是合法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当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某运输公司只能要求成荫公司赔偿200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3)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以后
  • 2021年06月06日 21时36分来自  问答库 >> 财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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