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建厂赊购钢材的货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一批水泥用来抵账。后乙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
    B.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C.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效力待定
    D.因乙超越经营范围而可撤销

    正确答案:A39.A【解析】法人超越其行为能力(经营范围)限制,并非效力待定,而是要么有效要么无效(违反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禁止经营的,无效)。
  • 2021年06月30日 22时40分来自  问答库 >> 建筑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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