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题

    第3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甲某,男,26岁,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1999年12月刑满释放。
    乙某,男,18岁。
    2000年4月底,甲某与乙某多次密谋共同实施抢劫,并为此准备了凶器。2000年5月—上旬,甲某、乙某携带凶器多次于夜间在偏僻小路旁守候,欲抢劫行人财物,但均未遇见行人。2000年6月,甲某和乙某在公安机关例行检查中,因没有身份证和暂住证而受到盘问。经公安人员教育,两人将上述情况如实供述。
    试析对甲某、乙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1)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他们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欲以当场使用暴力(携带凶器)的方式迫使他人立即交出财物或立即将财物抢走;不仅侵犯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并且甲、乙二人都是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抢劫罪的所有构成要件。(2)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甲、乙二人都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甲、乙共同密谋实施抢劫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甲、乙携带凶器多次于夜间在偏僻小路旁守候欲抢劫行人财物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甲、乙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甲、乙因未遇见行人并未抢到任何财
  • 2021年07月08日 20时50分来自  问答库 >> 学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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