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香港民政部门事务管理总署跟踪有关人员有无遵循强制性检验公示

    #新型冠状肺炎#
      香港政府民政部门事务管理总署1月7日夜间表明,已经核查顺应强制性检验公示已开展检验的人员,并积极主动查证很有可能没有开展检验的人员,跟踪有关人员有无遵循强制性检验公示。
      据了解,各个区有关民政部门事务处(民政部门处)会最先核查为强制性检验公示所包含的商务大厦住户在流动性取样站检验的纪录。因为一些住户很有可能应用别的方式开展检验,民政部门事务管理总署需核查她们的检验材料。
      民政部门事务管理总署称,房署各屋邨服务处亦出示帮助,积极联系沒有强制性检验纪录的住户。依据房署的纪录,有一部分居民很有可能早已搬出企业,或现阶段没有中国香港,因此没有办法开展检验。一部分居民很有可能有一些尤其缘故,比如身心健康较差或行走不便的年长者和残废人员,因此沒有开展检验。针对这种居民,民政部门处会联同社会保障制度署跟踪。在沙田乙明邨明恩楼顶月的稽查行動进行后,沙田民政部门处已转介多起案例予卫生部跟踪。
      在个人商务大厦层面,因为民政部门事务管理总署没法联系沒有到流动性取样站接纳检验的居民企业的住户,该署必须积极触碰住户,请她们递交在别的方式已做出检验的材料。民政部门处会通过小区业主立案侦查法团和商务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出示帮助,向商务大厦客人传出通知及在厅堂贴到通知,提示商务大厦的客人联系民政部门处递交材料。民政部门处亦已积极派员到一些商务大厦开展走访,以核对住户是不是现有检验纪录。
      民政部门事务管理总署另外号召不曾检验的居民住户尽早开展查验,并严格执行政府部门严肃认真跟踪强制性检验公示是期待住户可以尽早检验,防止病毒散布。
      香港政府提示群众须依存性检验公示开展检验。一切有关人员如没有遵循检验公示即属违法犯罪,可处预算定额处罚5000元港元,并会接到强制性检验令,规定该人员于指出期内内接纳检验。不遵循强制性检验令即属违法犯罪,并可处处罚25000元港元及囚禁六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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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1月08日 21时33分来自 日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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